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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已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统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籍、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可以办理有关后续服务,如续签托管合同、转出户籍和档案、开具有关证明等。
一、续签托管合同
毕业生需继续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时,只需在托管期满后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服务窗口”续签托管合同,同时凭交费清单在“交费”窗口交纳服务费用即可。户籍、档案托管如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另需收取5元/月的滞纳金,超过期限30天以内不予收取。
二、有关证件、证明的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档案、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其本人一切有关档案的证明都可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毕业生来办理有关证件、证明时,需凭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定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身份证件(或毕业证)方可办理。
1、领取户籍卡
凭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定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身份证件(或毕业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领取。
2、身份证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以下统称“户籍卡”),然后到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派出所办理或在长沙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
按照湖南省公安厅的规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08年以前进行换发,已办理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在此期间可来中心办理换发事宜。(也可本人持旧身份证及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的“户籍卡”直接去侯家塘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
湖南省公安厅已设立4个身份证异地办理地点,湖南籍居民可在此4个地点换发身份证(仅作参考,如有调整,以公安部门公布的为准(www.96305.com)),并需交纳一定的费用。
广东服务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6号湖天宾馆一楼西门(西门保安亭旁边),联系电话:020-81084737;020-81006661;020-81006662,联系人:唐先生;
深圳服务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19 号芙蓉宾馆后门一楼,联系电话:0755-82206461,联系人:蒋先生;
东莞服务点:东莞市莞太大道5号讯通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047203
温州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中路东方花苑A栋1405室(湖南商会办公地址),联系电话:0577-88870731。
3、未婚证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户籍卡”到雨花区民政局办理“未婚证”.
4、结婚证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户籍卡”并携带双方身份证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政务大厅办理(男女双方任一方只要有长沙户口,在任一方所在的民政局登记都可办理)。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731-5512206。 为方便已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完结婚证一个月内,需将档案户口签出或提出申请做人事代理,带来不便,请谅解。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户籍卡”到雨花区民政局办理“未婚证”,再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生育证明》申请表,然后在侯家塘社区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注:仅限毕业两年之内的未婚托管学生办理。)
6、出国、出境(港澳)通行证办理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户籍卡”然后在长沙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
7、户口迁出办理
因落实就业单位、升学、回原籍、结婚、购房等原因需办理迁出户口关系,迁往长沙市五城区以外的,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户籍卡”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即可;迁往长沙市五城区以内的,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户籍卡”后直接在迁往地派出所办理。
8、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
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开具证明,然后到派出所由户籍警官办理即可。
9、升学、出国(境)政审
托管毕业生因升学、出国或其他原因需要办理政审的,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核实本人档案后如实出具证明材料。
10、查阅、复印档案
单位来人查阅、复印档案的凭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工作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三、有关办事处地址
1、侯家塘派出所(0731-5659829)
长沙市侯家塘新一佳超市对面邮政局后栋(每周三、五下午及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不对外办公)。
2、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省人民医院斜对面);
3、雨花区民政局(0731-5528421)
长沙市曙光南路1号(办公大楼一楼);
4、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计生办(0731-2148126)
5、长沙市出入境管理中心(0731-8878741,8878745)
长沙市湘江一桥西桥头交警大楼
6、雨花区政府
长沙市新雨花区政府大楼党委一楼(香樟路与火星路交汇处奎塘办办事处)
7、雨花区人口学校
湖南省地质医院内,办理人口学校结业证(办证时间为每月9日上午,节假日顺延)
四、档案、户籍的转出
1、落实就业单位需转至就业单位
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用工合同)原件及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签字“同意转出”手续后,在“办理报到证”窗口办理《报到证》,再凭《报到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最后持上以提供的相关证件去户籍所在派出所迁移户口。
其中,外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我省生源毕业生)如就业单位在湖南省外,《报到证》则由原毕业学校办理。
2、因升学(专升本、录取为研究生等)需转到就读学校
凭《录取通知书》及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
3、只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需要转出档案
凭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就业协议书》及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办理转出手续。
4、申请回原籍自主择业或回原籍落户
凭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或托管凭证卡)和本人申请在“办理报到证”窗口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办理档案、户籍转出手续,最后持上以提供的相关证件去户籍所在派出所迁移户口。
五、档案托在我单位的,在报考研究生时,档案所在地统一填写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81号(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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