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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3)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教毕办[2004]1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见附件4) 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全省200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监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就业率统计、监测对象为全省2004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统计截止时间为 8月31日。
二、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6-8日, 其中专科、高职院校9月6日报送,没有毕业研究生的本科院校9月7日报送,有毕业研究生的本科院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9月8日报送。
三、为了与教育部的就业率统计口径保持一致,此次及今后上报就业率请各高校认真填写好“单位性质代码”字段。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单位性质代码的通知》(教学司[2004]25号)要求,本次修改2个原代码,增加5个新代码。代码及其名称解释详见附件2(代码表下载网址:http://www.hunbys.com)。
四、各高校及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通知》和《补充通知》规定的所有表格名册、数据库软盘和统计依据(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2、经分管校(院)领导签字、学校盖章的《关于报送200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监测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1);
五、需拷贝200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数据库的学校,请与我中心李昌维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31-2816679。
就业率是反映各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就业率统计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事关重大,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动员相关人员齐心协力,扎实细致,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全面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
1、关于报送200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监测材料的函(样式)
2、单位性质代码
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
4、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教毕办[2004]12号)
二OO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0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统计、监测材料的函(样式)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湘教发[2004]35号文件)和《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教毕办[2004]12号)精神,及你中心《关于做好200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学指[2004]19号)要求,我校(单位)对2004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进行了统计核查。现将我校(单位)2004届共计 名毕业生(其中:毕业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截止到8月31日的初次就业率统计、核对有关材料、表格、软盘送你中心,请查收。
我校(单位)安排 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你中心对我校(单位)200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核查、监测结果核对、确定事宜,请直接与该同志联系,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
分管校(院)长签名:
(盖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性质代码
代码 名称
空值
10 机关
20 科研设计单位
21 高等学校
22 其他教学单位
23 医疗卫生单位
29 其他事业单位
30 金融单位
31 国有企业
32 三资企业
39 其他企业
40 部队
50 国家项目就业
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
75 自主创业
76 自由职业
77 其他灵活就业
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
90 其他
注:1、斜体字项为本次增加或修改的项目;
2、完整的单位性质代码表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hunbys.com/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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