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毕办[2005]25号

转发《关于召开200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
暨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的通知》

 
 

各高校和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办学任务的其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召开200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暨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的通知》(教毕指2005[19]号,附后,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校实际工作情况派员自行前往参加。“参会回执表”请按《通知》要求直接传真至会务组。

  附件:关于召开200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暨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召开2005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
             暨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的通知
                   教毕指2005[19]号
各高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指导服务机构: 
  为提高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宣传介绍指导、推荐、吸收、引进毕业生的成功经验,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供需各方信息互动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定于2005年10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2005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暨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主要内容:
  1.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形势政策分析,高职高专及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创业教育及指导、校企人才培养等);
  2.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
  3.《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理事会成立大会及编委会年会。
三、与会人员:
  1.《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理事会及编委会成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各级各类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专兼职人员;
  3.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
四、会议时间、地点
        1.  时间:10月25日报到,26-28日会议及考察,29日离会。
  2.  地点:深圳市新园路15号深圳迎宾馆。(由深圳火车站乘出租车至宾馆约15元;由机场乘坐330路大巴至华联站,换乘出租车至宾馆约20元,25日华联站安排接站,宾馆电话0755-82222722)。
五、有关事项
  1.  会议统一收取会务费1600元/人(含会议材料、会议期间交通、餐饮及考察等),住宿费自理(130元/天/人)。
  2.  请与会高校和用人单位将06届毕业生供需信息汇总,以备交流。
  3.  为便于安排接待工作,请参会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010-64098066/68。 
  4.  有关《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理事会成立大会及编委会年会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理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4060936、66096620。

  附:1、会议简介;2、会议日程;3、参会回执表。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附件1:

              200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简介
  一、2005“中国大学生就业”高峰论坛(10月26日)。论坛拟邀请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广东省有关部门领导,教育及人力资源专家、国际知名大学校长、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各类教育培训、人才机构负责人等嘉宾发表演讲。论坛主要议题包括中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对策、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人力资源发展及毕业生需求趋势、国外大学生就业特点等。
  二、200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交流会(10月26日)。以深圳为主的珠三角地区300余家各类用人单位,将就2006年毕业生需求情况、招聘计划、专业趋势等与高校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全力构建校企毕业生供需互动平台。
  三、中国大学生就业专题论坛(10月27日)。论坛将针对性地设置校企人才培养、创业教育与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及高职高专教育等专题论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地方及高校代表,就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四、参观、考察(10月28日,详见会议公告)。
拟邀演讲嘉宾: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刘大为、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继栋、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余兴安,中国就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王英才、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陈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陈宇、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郑举武、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职业规划与人生指导专家徐小平、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张国维等。
  附件2、3略。


 

附件

1.教毕指2005[19]号附件2、3下载   大小:[42496字节]

2.完整文件下载   大小:[53248字节]

 

                                        

                                                     2005-10-08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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