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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毕办[2007]15号

关于做好2008届普通高校本、

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和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2008年毕业的本、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和两年制中高连读的学生,下同)。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对2008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查,特别对“专本沟通”、留级、转学、更名、复学、转专业、“专升本”等生源异动情况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2、提交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材料和数据库不符合要求的,我办不予受理。

3、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制作使用我厅开发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学校级管理工作2006版》,由“生成上报省市数据”功能生成资格审查数据库(数据库主要结构见附件1,数据库名为:gbys×××××.dbf,“×××××”代表院校代码,生成后的数据库,请勿用Visual FoxPro 6.0打开)。

数据库所用代码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站下载,原“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代码暂停使用。

姓名为单名者,其姓与名之间不空格。

“生源所在地代码”栏目,“生源所在地”必须准确到市州一级,外省生源也如此(直辖市的,要准确到区县级)。

为方便确认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等信息,请大家务必把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收集好,并填在相应的“身份证号”栏目。

4各单位可在《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学校级管理工作2006版》中对专业代码进行维护,具体操作如下:选择“系统”→“代码维护”→“导入代码表数据(通用)”→选择好服务器端接收代码数据列表中的“高校专业”,再选择要导入的文件及相匹配的字段→导入方式选择“导入数据之前先将接收数据清除”→开始导入。个别学校的某些专业在专业代码数据库中不存在的,请与我办联系。其它项目代码维护与专业代码维护办法基本相同。

5、为符合毕业生就业工作计算机管理的要求,须给每位毕业生确定一个编号——学号。《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应与学号一致。学号将是毕业生作为毕业资格审查、制定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及统计分析操作中的个人信息唯一代码。学号由各学校在数据库“学号”栏目中编制,共13位数,不得出现重号。

学号编号的要求为:

1          0  8        □□□□□   □□□□□      

 学历层次代码   2008年年度末尾两位数     院校代码       毕业生顺序号

(本、专科毕业生的“学历层次代码”统一为“1”)

6、各校报送的数据库和资格审查登记名册中的毕业生名单及学号顺序,应与招生录取名册或注册表的顺序严格一致。可统一在“扩展项3字段里注明招生录取名册(所有参加高考入学的必须提供招生录取名册)或注册表的顺序,标注可采用以下统一形式:

               □□        □□□      □□

 录取表(A)或注册表(B     第几本(卷)     第几页        本页第几个

(例:A0100203 表示录取表的第1本第2页第3个)

7、鉴于电大普通专科毕业生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各电大分校普通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由省电大负责和统一组织,并由省电大汇总报我办审核。

8、“专本沟通”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按原省教委湘教高字[2000]1号文件精神由颁发本科学历文凭的学校负责。

9、挂靠外校或与外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颁发毕业文凭的学校统一报送,并请在字段“扩展项1注明挂靠学校名称。

10、各校独立学院由独立学院报送,相应学校代码请从最新学校代码表里选取。

11、“专本沟通”毕业生的学制请务必与本科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制保持一致(一般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

三、审核报送材料

我办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时,请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原件)。高职学院“中高连读”毕业生的《湖南省高职学院中高连读新生注册表》(原件);

2、《湖南省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1份),表式见附件2

3、“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由就业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1份;

4、与“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信息内容一致的《湖南省200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名册》(1份)。各类培养方式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名册表式见附件3至附件4。登记名册请一律用A4纸打印;

5、属于留级、更名、复学、转学、转专业、“专升本”、“专本沟通”等情况的毕业生,须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转学需提供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转学批复文件),名单列入相应培养方式和学历层次的资格审查登记名册中的末尾,并请在“备注”栏内用汉字加以说明;

6、《关于报送2008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6);

7、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尽可能提交招生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审核方法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拟试行采用计算机进行审核的办法(以下简称:机核)。即使用计算机将各学校报送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因此,建议各学校在到我办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以前,将本校“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与本校“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可到本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索取)中的主要字段(如:姓名、性别、专业、学制、入学时间等等)进行机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采用机核可能会产生一部分不合格名单,将采用审核录取审批表或注册表的方式进行审核,所以,务请各学校仍然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我办审核各学校毕业生资格的时间安排在200711月份(具体安排见附件6)。为确保各学校报送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准确、有效,以保证各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校在距本校审核日三天之前,将制作好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信箱:data@hunbys.com

六、毕业生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学校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做好资格审查及其有关材料填报工作。

七、今年的毕业生资格审查,委托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请新近成立的高校(含高职院校)及时与省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获取本校的院校代码。联系人:李昌维,电话:0731-2816679;传真:0731-5523818

八、本文件网络下载、相关代码及升级程序下载地址:www.hunbys.com

 

附件:1、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主要结构

   2、湖南省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样式)

   3、湖南省2008届非定向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名册

        (样式)

   4、湖南省2008届定向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名册

   (样式)

 5、关于报送2008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的函

   (样式)

 6200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主要结构

 

序号

字段名称

类 型

宽度

   

1

学号

C

13

按本《通知》第2条第5款的要求编排

2

考生号

C

16

见注②要求

3

学校代码

C

5

 

4

学校名称

C

40

 

5

学校隶属部门代码

C

3

 

6

专业代码

C

8

 

7

专业

C

30

 

8

姓名

C

8

 

9

性别代码

C

1

 

10

学历代码

C

2

 

11

学制

C

3

 

12

培养方式代码

C

1

 

13

委培定向单位

C

40

 

14

生源所在地代码

C

6

 

15

生源所在地

C

36

 

15

入学年份

C

8

 

16

毕业时间

C

8

 

18

协议书号

C

13

与学号一致

19

身份证号

C

18

 

20

准考证号

C

9

暂可以为空值

21

政治面貌代码

C

2

 

22

民族代码

C

2

 

23

备注

C

3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