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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湘教办通〔2007〕15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和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学校:
接教育部通知,定于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3:00-4:00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为组织好参会工作,我厅设两个分会场:
一、地处长沙市湘江河东边的高校参会人员到省教育厅办公楼二楼东头会议室参会;
二、地处长沙市河西和长沙市以外地区的高校参会人员到湖南大学逸夫楼报告厅参会。
请各高校党委书记或校(院)长和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院)领导,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教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务必于12月5日下午2:55前进入会场。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盖章)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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