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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毕办[2008]1号
关于做好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集中审批签发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我省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审批签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审批签发时间。
2008年3月17日开始至21日止。
二、集中审批签发地点。
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原湖南银行学校19号楼)。
三、集中审批签发事项。
1、复核毕业生资格。核对各单位提交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库与资格审查数据库的一致性。
2、审核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委培、定向合同(协议)。
3、打印、核发《报到证》。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对2008届春季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认真审核。毕业生与国有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有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和签章(主管部门不作要求和无主管部门的除外)。
2、学校提交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审批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材料和数据库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按《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学校级管理工作2006版》要求制作,由“信息管理”菜单“生成上报省市数据”功能,生成标准的数据库(数据库主要结构见附件1,生成后的加密数据库不能用Visual FoxPro 6.0 打开,也请勿更改自动生成的文件名)。生成的数据库应包括所有的毕业生,请从“毕业去向代码”菜单选好相应的代码。毕业生姓名为单名者,其姓与名之间不空格。请各单位严格按有关代码标准制作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特别是要认真填写好接收单位的性质代码,接收单位所在地必需准确到地市一级,即接收单位所在地代码最后四位不能同时为零。
4、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审发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可在经我办审查合格的200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制作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即:各校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只需在序号为12-18的字段中输入相应的内容,其它字段的内容应与200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中相应字段的内容完全一致,派遣报到证号与学号相同。未拷贝200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的学校,请速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办妥。
2008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仍有遗留问题的单位,务必于3月13日携有关材料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如原报信息与毕业生毕业证信息不符的,一律以毕业证信息为准。
5、填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审批签发材料时,应注意:
(1)落实到省直单位或中央驻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2)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3)落实到省内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直接派到接收单位。
(4)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注明《报到证》的受理单位。
(5)为方便自筹经费培养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择业,可根据毕业生书面申请派回生源所在地。
省外生源毕业生,派回生源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择业,按生源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报到证》接收单位。对于这类毕业生,在制作派遣数据时,须在数据库“扩展项2”字段中注明“回生源省择业”,“单位隶属部门代码”栏填上相应代码为“014”,“单位性质代码” 栏填上相应代码为“70”。
省内生源毕业生,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对于这类毕业生,在制作派遣数据库时,须在数据库“备注”字段中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市州自主择业”,“单位隶属部门代码”栏填上相应代码为“014”,“单位性质代码” 栏填上相应代码为“70”。
(6)委培和定向毕业生按合同要求派到委培或定向单位(或地区)。
(7)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招收培养的毕业生,省外生源的派遣回生源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生源的派遣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其名单列入附件3。
(8)所有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
五、各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名册和表格请一律用A4型纸打印):
1、《关于报送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1份),样式见附件2。
2、由“200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数据库”生成的《2008届已落实就业单位春季毕业研究生名册》(1份),样式见附件4。
3、毕业生、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就业协议书》(请按附件3的名单顺序提供)。
4、委培和定向的毕业生,须提交委培或定向合同(协议)书(原件)。
5、委培和定向毕业生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变更就业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见附件4)及其有关材料(各1份)。
6、其他有关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审批发放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审批材料的填报工作,以确保毕业生按期就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金 彪,联系电话:0731-4715492。
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李昌维,联系电话:0731-2816679。
 
附件:1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数据库必需字段表
      2、关于报送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
      32008届已落实就业单位春季毕业研究生名册(样式)
      42008届春季委培、定向毕业研究生变更就业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
                 
              
 
  
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送:各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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